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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解读
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填写及补办攻略
Employment 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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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由教育部统一制定的,由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发放,专门用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书面文件,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一式三份,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实行编号管理。
一、《就业协议书》的填写
1.毕业生填写项目
①个人基本情况应如实填写;
②填写应聘意见,如“同意应聘到该公司”,并亲笔签名;
③以正楷字体书写,字迹清晰,否则影响数据录入和派遣。
2.用人单位填写项目
①“单位名称”需填写单位全称且应与公章一致,不能简写;
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务必一一填写完整,否则将无法完成毕业生就业信息审核;
③单位或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如接收档案、户口,“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户口接收详细地址”务必准确;
④所有项目如实填写完整。
3.备注栏
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填写,无备注事项可不填。
填写格式如下
二、我院《就业协议书》签订流程
注意事项
1.如已签订三方协议,但未入职、未缴纳社保,仍然保留应届生身份。
2.注意所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例如:对于违约问题,是否出现过高的违约金数额;是否出现不符合实际的入职条件等。
3.协议书专人专号,不得借用他人协议书。
4.就业协议书应先由单位、学院盖章后,再至学生处就业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101)申请盖章。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一份,学生本人一份,就业中心保管一份。
三、《就业协议书》遗失补办
1.登报挂失;
2.持纸质报纸至就业中心处登记基本信息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THE END
主办|西安美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文案|刘瑞
图片|刘旻玥
排版|郭钊辰
审核|刘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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